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及站房更新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5]0128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HNYLJ-CG-202521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五、变更内容:
建设及安装调试方案(25分)
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地域、流域、水质等特点提供项目建设及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计划与进度措施;2、人员及设备配备;3、设备调试方案;4、质量保障措施;5、安全保证措施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内容完整、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可操作性强的计25分,有不满足或不具操作性或表述不全面或表述有错误的每处扣3分,缺项漏项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变更为:
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及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计划与进度措施;2、人员及设备配备;3、设备调试方案;4、质量保障措施;5、安全保证措施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内容完整、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可操作性强的计25分,有不满足或不具操作性或表述不全面或表述有错误的每处扣3分,缺项漏项的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2、将原招标文件:“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附表3商务标评分表A3中
企业履约能力
4、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能力达到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达到七星级标准的得10分;六星级标准的得7分;五星级标准及以下要求的得4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能力达到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达到七星及以上级标准的得10分;六星级标准的得7分;五星级标准及以下要求的得4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以变更后的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
(2)地 址:临武县临武大道28号
(3)联系人:李彩丽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委党校5栋3楼304
(3)联系人:谭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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