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南区联合厂房屋面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KRDLK3-******)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3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05日23时59分59秒
本******有限公司南区联合厂房屋面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KRDLK3-************委员会评审,确定******有限公司南区联合厂房屋面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南区联合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有限公司 |
105.276931万元(人民币) |
满足现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
40日历天 |
2 |
******有限公司 |
106.977752万元(人民币) |
满足现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
40日历天 |
3 |
******有限公司 |
109.72118万元(人民币) |
满足现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
4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韩寅牮 |
陕************ |
2 |
******有限公司 |
王恒 |
陕******3391 |
3 |
******有限公司 |
童东 |
陕******1244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对上述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07月03日9:00至2024年07月05日17:00)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及被质疑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2. 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3.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质疑人须携带以上所述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学相关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高南路169号
联系人:石浩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招采中心张晨、赵瑞、姚瑶、王昭、刘昆、代光艳、王森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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